
传统公认为,法律事实持续如理解公司对债权人的利起到—种担保作用,因而保持公司的实具有重要意义。而且期以来,旅游的法律问题研究我国对于企业间的资金借贷是禁止的。根。中华共和国公,是为了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保护公司、股债权人的合法权公关于公司贷款的规定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。 《公。
《公》115条规定,“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。”该条款置于四章“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”之下,被视为。其次,要区分设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。《公》没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直接借款的禁止性规定,但是禁止股份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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